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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新聞日報記者報導/1030311
涉及貪汙案被停職的南投縣長李朝卿,上午在支持者陪同下,搭遊覽車北上,向內政部申請復職,他說,有5萬人簽名連署,強調依照地方制度法,收押交保後都能復職,還舉雲林縣長蘇治芬為例,政壇研判,李朝卿這時候申請復職,主要是選舉考量。
涉及貪汙案被停職1年,南投縣長李朝卿二度申請復職,這一次他要親自北上到內政部。南投縣長李朝卿:「縣民關心,意思說我們與他們有約,要再回來。」
李朝卿說,這次帶了5萬人的簽名連署,還有4百多名支持者,共有10輛遊覽車當後盾,展現他的地方實力。南投縣長李朝卿:「依法依例,過去的例子,地制法,都應該讓我們來復職。」
所謂依法依例,指的是依照地方制度法,交保後就該讓他復職,而依例說的是前南投縣長彭百顯和雲林縣長蘇治芬,都是交保後復職。
支持者:「我們都是一傳十,十傳百,大家都是自發性的。」
南投縣議員吳國昌:「代表民意,向內政部表達我們不滿、抗議的心情。」
支持者在各地集結,李朝欽第一次申請復職,被內政部打回票,第二度申請,這個時間點,政壇研判,因為年底選戰黨中央缺輔選人手,李朝卿挾著地方人脈,希望復職能在這個選舉考量的時間點上過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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