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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新聞日報記者報導/1030328
台中市府發行的每月停車證,原來月份的國字大小,每個月都會變,一名女保險員,貪小便宜,她異想天開以電腦列印「參」字,貼在2月買的停車月票上,企圖以假亂真,她沒想到,3月的停車月票字體不同,而且變小,被眼尖的收費員識破。女保險員省錢不成,被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。
民眾花個1200元,購買停車月票,在台中市公有收費停車格,1個月內,愛停多久,就停多久,收費員,靠「經驗」和「肉眼」辨識停車證,市府交通局發行的每月停車證,一次可購買一個月,最多3個月,在停車證上,就會秀出月份的「國字」,比如說,2月和3月的「貳」,和「參」,大小也會稍稍不同。
有車主貪小便宜,買了2月份的停車月票,為了省錢,她自己用電腦列印和2月相同大小字體的「參」,貼在2月的停車月票上,她萬萬沒想到,每個月月份的國字大小都會變,況且,她偽造的月票,字型也不一樣,輕易就被收費員識破。
收費員:「我們會辨識,這個(停車證)是哪個月買的,哪個月買的我們有個區別,字會小一點,有的會大一點。」
警方從車籍資料,找到駕駛是位29歲的女保險業務員,她坦承變造停車月票,因為2月份的月票,只用了半個月,覺得很不划算,才會異想天開,以電腦列印偽造月票,省錢不成卻觸法,依偽造文書罪送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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